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语音实验室装修项目经主管领导审批,按照相关采购程序,拟就我校北校区语音实验室装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语音实验室装修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JCKB2022091301
三、采购内容和要求:
工程内容:150平方米教室铺设陶瓷防静电地板,铝方通吊顶,LED灯,形象墙做造型,硅藻泥墙面等。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项目预算:¥72925元整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74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7)《关于落实降低企业杠杆率税收支持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25号;(8)《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9)《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10)《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11)《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2)《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13)《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网页截图);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未提供上述声明函原件的,则响应文件无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磋商文件领取:
1、报名方式:将①盖章后的企业资质扫描件、②盖章后的法人身份证扫描件、③盖章后的《投标报名表》扫描件、④《投标报名表》的Excel电子版发送到邮箱764425853@qq.com进行报名(扫描下方的招标QQ群二维码,在群文件中下载《投标报名表》),投标人不是法人的,还需提供⑤盖章后的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⑥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2、报名时间:截止2022年9月21日17:00
3、磋商文件领取方式:报名成功后,采购单位会发送磋商文件的密码,然后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招标QQ群,在群文件下载磋商文件(QQ群号:166482013),报名咨询电话:029-81480108
六、业务咨询: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13772117858
七、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9月27日9:00前
2、磋商时间:2022年9月27日9:00
3、磋商地点:西安市鄠邑区人民路八号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502第三会议室
4、注意事项:由于疫情防控需要,开标前一天10点前,进校投标人必须将《疫情期间身体情况登记表》(Excel电子版,不用盖章)、《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来校单位健康承诺书》(盖章的扫描件)、《来校人员近14日行程轨迹及健康状况调查表》(盖章的扫描件)发送到邮箱764425853@qq.com,(相关表格在招标QQ群文件中下载)。投标单位只允许1人进入校园参与投标, 进校时需提供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投标人超过规定时间未发送相关疫情防控表格,影响投标人进入校园参与投标,责任自负。
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