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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南区教学二楼卫生间翻新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4-07-08  作者:资产管理处  来源:资产管理处
项目概况

南区教学二楼卫生间翻新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7月19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BZB-2024-091

项目名称:南区教学二楼卫生间翻新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33,7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日之内完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南区教学二楼卫生间翻新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南区教学二楼卫生间翻新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供应商合法注册的法人(负责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须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磋商前六个月由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无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可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需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

(4)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1)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2023年7月至今已缴纳任意一个月纳税证明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3年7月至今已缴存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出具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7)需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8)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册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无不良信用记录,无在建工程

(10)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注册登记且无不良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7月08日 至 2024年07月1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9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19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绿色采购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3)支持本国产业政策:《财政部关于印发(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4)信用融资政策:《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 陕财办采〔2023〕5号。 (5)《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 (6)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七)1.供应商需要在线提交所有通过电子化交易平台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的磋商文件,同时,线下提交纸质磋商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版壹份(U盘壹份),纸质磋商文件应与电子化交易平台提交的磋商文件一致,若电子磋商文件与纸质磋商文件不一致的,以电子磋商文件为准。纸质磋商文件正副本须分袋密封,电子版磋商文件一份(U盘)密封在投标文件正本封袋中递交;3.线下纸质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在线递交电子磋商文件截止时间一致;线下纸质文件递交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关正街88号长安国际中心F座1702室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西安市鄠邑区人民路八号

联系方式:029-814801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西北国际(陕西)造价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关正街88号长安国际中心F座1702室

联系方式:180920619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西北经办

电话:18092061907


原公告链接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shaanxi.gov.cn/freecms/site/shaanxi/ggxx/info/2024/8a69c93690831a48019092142e151254.html?noticeType=001016¬iceId=20ed2e60-3d21-11ef-b8b6-08c0eb20c666


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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